案例转载第三期 ——防疫不力,北京农商银行和中铁十一局相关人员被问责(信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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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5月14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34场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在北京3个项目部、北京农商银行空港办公区发生聚集性疫情相关单位及人员问责情况。从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中铁十一局党委、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北京农商银行党委,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11名相关人员,都受到相应的处理。
一、中国铁建对六名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自5月3日以来,中国铁建所属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在北京3个项目部发生聚集性疫情。中铁十一局党委存在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精神不彻底、对首都工程项目防疫工作重视不够、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工作部署不力、落实单位责任和联防联控机制管理要求不到位等问题,对中铁十一局党委和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给予通报批评,对中铁十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志明等6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铁建对六名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1.中铁十一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志明,在首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政治站位不高,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不到位,工作落实抓的不细不实,对在京下属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缺乏监督管理,对下属单位出现的聚集性疫情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陈志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中铁十一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龙信桥,作为京津冀指挥部直接分管领导,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管区域内项目发生的聚集性疫情,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龙信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3.中铁十一局京津冀指挥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刚,对在京项目日常检查督导不到位,对首都疫情防控政策重视不够,思想麻痹大意,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4.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书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罗力军,政治敏感性不强,履行防疫主体责任缺失,压力传导不实,致使项目部管理松懈,造成疫情扩散,负主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罗力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5.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金川,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未及时督促该公司党委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首都疫情防控政策作出进一步工作安排,未及时发现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首都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杨金川党内警告处分;
6.中铁十一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项目部负责人周宗敏,落实在京项目疫情防控不力,造成聚集性疫情,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周宗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北京农商行对五名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自5月8日6时起,北京农商银行空港办公区陆续检出关联阳性人员。银行在履行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中存在落实属地居家办公要求不到位、员工到岗率不符合属地规定、工位布局不符合防疫要求等问题。银行党委对此次聚集性疫情发生应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予以通报问责,对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金山等5人给予党纪处分或其他问责处理。
北京农商银行对5名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理情况:
1.北京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金山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其予以诫勉问责;
2.市纪委监委驻北京农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佟瑄应承担监督责任,对其予以通报问责;
3.北京农商银行副行长李保旭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4.北京农商银行运行维护中心总经理肖国彬应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京农商银行软件开发中心总经理喻德禄应承担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疫情防控是一场硬战,在疫情防控态势胶着的关键时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思想上不能放松警惕,执行层面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必须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防疫”“管业务必须管防疫”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坚定、自觉、果断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各单位纪委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责,加强对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盯责任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以监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为尽早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