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监察局《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所党委蒋淑芝同志亲自部署学习工作,将中纪委《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的通知进行张贴,通知全所干部职工观看。
在所纪委参加完院党组副书记罗炳文同志于6月3日为京内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后,将院监察局制作的“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廉洁自律新风”为主题的廉政宣传展板和宣传彩页张贴在所实验楼大厅供职工参观学习。
为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所党委决定在采购南口和廊坊农场用煤时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由主管所领导主持,所服务中心和所纪委的同志参加。坚持煤质相同价格便宜者中标,这样就从源头上杜绝了在大宗物质采购中违规操作,保证即采购到质优价廉的煤炭又避免出现经济问题,保护了干部。
所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今年的学习计划,初步定于8月份召开所领导民主生活会时,再次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根据所纪委征集到的党内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增强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所党委还决定在召开所务会时在会议上重新学习“八禁止52不准”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为了规范工资管理,所里今年制定了“关于职工工资支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制度,从领导到群众都要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