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院所两级监察对象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zhongjuan 发布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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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明确院所两级的监察对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院监察与审计局的监察对象为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副所(局)级干部,院机关处级干部。
二、院属各单位的监察对象为本单位处级干部、科研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三、院机关各部门的监察对象为本单位处以下工作人员。
四、院所两级负责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五、院监察与审计局有权对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管辖的监察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督办。